認識翻譯真面目──有關翻譯本質的一些反思翻譯學講座教授金聖華教授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二日就職演講講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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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香港中文大學翻譯系成立於一九七二年,是海內外率先以「翻譯」命名的學系。由成立迄今,已有二十八載歷史。中大翻譯系,比起香港大專院校文學院中其他由來有自的學系,如中文系、英文系等,自然不算歷史悠久,但是,以其由當初的不受重視,演變至今日成為全港大專院校新生入學成績最優的學系之一,又不可不說是長途漫漫、歷經風霜了。
身為當初草創時期的成員之一,我陪伴著中大翻譯系一起成長,一起闖過無數關卡與險阻。如今,樂見其枝繁葉茂、迎風招展,驀然回首,發覺翻譯這門學問,多年來令我雖苦猶甘,使我對之不離不棄,必然有其內在的價值與意義。而近年來,香港的大專院校當中,已有七、八所設有翻譯課程。(註1)每年修讀的學生,人數倍增;每校授課的教師,人才輩出,這一番嶄新的局面,不由得不使當年的拓荒者既喜且憂:喜的是翻譯隊伍日益壯大,譯道雖艱,行行復行 行,竟已不乏絡繹上路的同道中人;憂的是這許多莘莘學子,在云云科目中選擇了翻譯作為主修,而學系所提供的課程,是否內容充實?是否設計完備?能不能真正滿足學生的殷切期望?
二千年初,執教一年級的「翻譯基本技巧」時,學期終要求每位學生列出心目中與翻譯最有關聯的問題十個。這一年所教的是全港大專院校入學試中成績最為矚目的優異生,經歸納統計,他們最為關心的問題,可大分為翻譯理論、翻譯方法、專門翻譯、翻譯評論、語言文字、翻譯訓練與譯者地位等方面。在這些範疇中,最多人提出的問題包括:翻譯理論的價值與作用到底何在?如何解决及處理翻譯中的文化差異現象?如何處理特別文體的翻譯,如詩歌、古文、法律文件等?評定譯文的標準是什麼?出色的翻譯家是否需要具備文學根底?隨著電腦普及與翻譯軟件的應用,譯者應如何定位等等。這些問題,雖然由學習翻譯只有一年的大專學生提出,其實多年來也困擾了富有經驗的翻譯老手,以及致力理論研究的翻譯學者。回想過去,三十年前,無人談翻譯;三十年後,卻人人談翻譯。其實,有關翻譯的看法,林林總總,衆說紛紜,因而翻譯的真面目,反而蒙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以下試從多年來教翻譯、做翻譯、改翻譯、談翻譯及推動翻譯的實際經驗與角度來談談這些問題。
一、「對岸相望」與「中流相遇」—— 翻譯理論與翻譯實踐的關係
迄今為止,翻譯系設置的課程,除了著重實際技巧的訓練之外,必然也開設翻譯理論這一科目,但是,目前執教於翻譯系的教授,除了某些新生代的教師之 外,大部分並沒有接受過正規的翻譯訓練。這些教授,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文而優則譯」,通常是學文學出身的,或為中文系、或為外文系(英語系),因為精通兩國文字,對中外文化發生興趣而涉足譯林;因在譯林中徜徉日久,採擷愈豐,而總結出經驗,這一類教師一般對翻譯實踐較有心得。另一類教師則並非學文學出身,他們可能是語言學系的,也可能是其他學系如歷史、哲學、教育、社會學等相關科目的。他們因緣際會,加入了翻譯系,但其主要的興趣在於探索翻譯在人類文化中的地位與作用,例如翻譯現象,翻譯活動的影響等等,一般較偏向於理念的追求,理論的建立,對實際的翻譯工作,往往避而不談或棄而不顧。翻譯學術界中普遍存有這種兩岸對陣、中隔鴻溝,而互不交往的現象。這現象過去如此,現在也經常如此。教師陣營中既已隱含這種心態,所調教出來的學生,怎能不問一句「翻 譯理論的價值和作用到底何在?是不是沒學過翻譯理論就不能成為出色的翻譯家?」
且讓我們環顧一下當今譯壇響當當的知名人物,他們的譯著等身,他們的影響深遠,而他們對於翻譯理論與翻譯訓練的看法,究竟如何?就以我曾經專訪過的譯家為例吧!林文月是中文系出身的、余光中是外文系畢業的,這兩位學者,各以日譯中及英譯中的佳績而稱著一時,他們早在年輕時代就開始翻譯,而事前並無受過專業訓練;兩者對翻譯皆有譯論,並不以理論家自居。楊憲益及高克毅兩位譯壇前輩,都精通雙語,前者以中譯外譽滿國際,後者以外譯中名聞遐邇, 但是,這兩位譯家都虛懷若谷。前者自謙:「我這一生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從事翻譯工作中度過的,因而似乎也不能說沒有一點體會;但是我的思想從來邏輯性不強,自己也很怕談理論,所以也說不出什麼大道理。」(註2)後者則自比為原始派譯者,正如摩西婆婆繪畫一般,一切源於愛好,抒自胸臆,換言之,也是自然發展,未經琢磨的。(註3)以翻譯西班牙經典名著《小癩子》及《堂吉訶德》而獲得西班牙「智慧國王阿方索十世勛章」的名家楊絳,曾發表一篇討論翻譯的力作,卻採用了一個最謙虛的題目:〈失敗的經驗—─試談翻譯〉。她深信理論是從經驗中歸納出來的。(註4)其實,由於實踐,由於摸索,由於不斷的試誤與改正,譯家自然而然會發展出一套自己服膺的理論,只是有的隱含心中,有的彰顯在外罷了。前者在翻譯過程中加以運用,後者則在著書立說時,加以發揮。在理論與實踐兩方面並駕齊驅的有羅新璋,他對理論與譯作兼容並蓄,既寓理論於實踐;也從實踐中衍生理論。
明確的譯論是否能提高譯文的素質?這一點涉及譯評的標準問題,暫且不論,但一位譯者心目中對翻譯的認知與看法,無論如何都會影響成品的取向,則是無可置疑的,例如魯迅的硬譯理論對其譯作的影響,人所皆知,此處不贅。現以徐志摩為例。徐志摩的詩作與散文何其優美,且看寫出名篇佳作的大詩人, 精通中、英語文的大學者,是如何翻譯十八世紀法國名作家伏爾泰名著Candide的,以下且以Candide跟主人家小姐戀愛的片段為例。
法文原文:
Cunégonde laissa tomber son mouchoir, Candide le ramassa, elle lui prit innocemment la main, le jeune homme baisa innocemment la main de la jeune demoiselle avec une vivacité, une sensibilité, une grâce toute particulière; leurs bouches se rencontrèrent, leurs yeux s'enflammèrent, leurs genoux tremblèrent, leurs mains s'égarèrent. (註5)
英文譯本:
Cunegonde dropped her handkerchief, and Candide picked it up; she, not thinking any harm, took hold of his hand; and the young man, not thinking any harm either, kissed the hand of the young lady, with an eagerness, a sensibility, and grace, very particular; their lips met, their eyes sparkled, their knees trembled, their hands strayed. (註6)
徐志摩中譯本:
句妮宮德的手帕子掉了地下去,贛第德撿了它起來,他不經意的把著了她的手,年輕人也不經意的親了這位年青姑娘的手,他那親法是特別的殷勤,十二分 的活潑,百二十分的漂亮;他們的口合在一起了,他們的眼睛發亮了,他們的腿搖動了,他們的手迷路了。(註7)
請注意譯文前半段譯得極其自由,譯者加添了許多自己的意思;譯文後半段卻譯得十分拘謹,連「所有格代名詞」都不敢省略。這種忽鬆忽緊的譯法,自然 跟譯者拿捏的尺度有關。同樣的一段話,傅雷的譯文則為:
居內貢把手帕掉在地下,老實人撿了起來;她無心的拿著他的手,年輕人無心的吻著少女的手,那種熱情,那種溫柔,那種風度,都有點異乎尋常。兩人嘴巴碰上了,眼睛射出火焰,膝蓋直打哆嗦,手往四下裏亂動。(註8)
其實,不論承認與否,譯家之所以成為譯家,同一原著的不同譯品之所以千姿百態,必然是因為譯者在翻譯過程之中,對翻譯的本質,有一種先驗的的理 念,因而形成一種主導的思想,例如《紅與黑》(Le rouge et le noir) 在中國有將近二十個譯本,除了少數剽竊抄襲、不負責任的版本之外,多數譯作都由認真嚴肅的譯者執筆,但由於各人對翻譯本質的認知有別,其譯作亦必然會風格殊異。因此,理論的作用,一般稱之為「指導」作用,是必然存在的—─存在於譯者的有意無意之間。真正有翻譯經驗的人,必然會經歷一個如下的過程—─翻譯時,先是瞭解原文,剖析內容,研究背景,翻閱字典、參考書等等,一待吃透原文,就得落墨下筆了。此時,不管自己服膺的理論為何,必然會渾忘一切,揮筆前進。筆順時勢如破竹,長驅直入;不順時卻躊躇不前,沉吟良久—─某一辭某一句,到底該怎麼譯?某一個意象是該硬翻照搬,將異種直接移植至中土?還是該改頭換面,為其換上適合中土的新裝?某一個隱喻,該維持其隱晦蒙矓的面紗,而甘冒讀者誤解之大不韙?還是該改隱為顯,揭露其隱藏背後的真面目?這時的取捨進退,煞費周章,於是譯者必然會思前想後,顧左盼右,上下求索,內外煎熬,因而體會到「左右做人難」的滋味。(註9)為了排難解惑,譯者必須在困境中突圍,在迷宮中尋找出路,此時,隱藏心底的信念乃緩緩升起,前人的經驗,自己的體會,形成了照路的明燈,此情此境,該如何解决?如何突破?翻譯過程之中,絕不可能給某一派某一家的理論牽著鼻子走,基本的信念乃兵法之所依,臨場的實况則是陣前之變化,翻譯時先要學習理論,後要渾忘理論,就是這個道理。
曾經有人問藝術大師林風眠如何成為「真正的藝術家」,他常以下面的故事啓發學生:
真正的藝術家猶如美麗的蝴蝶,初期只是一條蠕動的小毛蟲,要飛,它必須先為自己編織一隻繭,把自己束縛在裏面,又必須在蛹體內來一次大變革,以重新組合體內的結構,完成蛻變。最後也是很重要的,它必須有能力破殼而出,這才能成為空中自由飛翔、多姿多彩的花蝴蝶。這隻繭,便是藝術家早年艱辛學得的技法和所受的影響。(10)
其實翻譯理論與實踐的關係,又何嘗不是如此。學習理論或技法,從書本中汲取知識的階段,就是織繭的階段。這時,應儘量多聽、多看,儘量學習。蠕動的毛蟲,將自己重重圍困,幾乎達到動彈不得、難以喘息的地步,然後,經過一段時期的醞釀重組、融會貫通,終於豁然開朗,蛻變成功。這破繭而出的剎那,才是毛蟲變蝴蝶,不受拘束、振翅沖天的輝煌時刻。要在翻譯實踐中得心應手,自由飛翔,必須對翻譯理論先學後通,先入後出。一個成功的譯家,不論自謙為「譯匠」也罷,譯員也罷,他手下的成品,必不止於拙劣粗糙、匠氣十足的工藝品。
目前翻譯界有兩派偏頗的說法:一派認為翻譯無理論,因此不必學,更不必設有專業課程;一派認為成名的譯家,若不能高談理論,則只能稱為 「譯匠」,其成品亦必然是主觀的、零碎的、片面的、不科學的,因而是無足輕重的。這兩種說法各執一詞,互不相讓,因而形成了做翻譯的討厭理論;談理論的不懂翻譯的局面,互相排斥,彼此敵視,甚至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高談理論派有兩種常見謬誤:一是做研究時喜歡套用公式,將所謂的外國先進理論引介進來,作為一種模式,再根據模式,來分析目前所見的翻譯實况,凡有相異者,皆稱之為反常。研究者往往罔顧現實因素,因外國譯論所涉的內容,有時不能與中國現狀互相配合,硬套公式的結果,往往會指鹿為馬,似是而非,得出僞科學的結論。另一是強烈的排外性,認為凡是傳統舊有的方式都是退化落伍的,因此已經成名的譯家,倘若只有譯果,沒有譯論,就難以成為研究對象。殊不知譯學的內涵,十分寬廣,譯家的成品,正可以作為譯論研究的素材,是不可多得的寶貴數據。曾經有位研究生 提出研究方案,要從名家楊憲益的譯品中尋找譯者的翻譯方法及理念,某些教師卻認為楊氏自己沒有譯論,因此不適合成為研究對象。這種倒因為果的看法,不免有失狹隘。其實,譯家的譯作浩瀚,正因為如此,該有人從中挖掘、整理、分析、梳爬,從而歸納出一套套譯論來。(註11)
學翻譯、做翻譯或研究翻譯好比泛舟河上,不論從理論出發、或由實踐入手,即不論從左岸登船,或由右岸乘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必須從對岸相望的敵對立場,經渾然相忘的融會階段,而進入中流相遇的和諧境界。惟其如此,方能携手同游,共享放舟譯河的樂趣。而翻譯系的設置,就是要提供一個開放包容的良好學習場所。固步自封,將實際經驗排斥於學院派巍巍高墻之外、自閉於象牙塔中的做法,並無出路,實在不足為訓。
二、「雪泥」與「雪種」—─翻譯中異國情調的保留與原著風格的再現
翻譯中歷來爭論不休的問題之一,就是譯者在譯本中該如何保留異國的情調、再現原著的風格。以外譯中為例,譯本讀起來該像中文的創作?還是像翻譯的 文字?前者可以傅雷為典範。他的譯文純淨優美,抑揚有致,讀者打開《高老頭》或《約翰.克利斯朵夫》,一口氣讀下去,但覺暢順無阻,如行雲流水,比起一般以中文發表的原創作品,其流利程度,實在有過之而無不及。傅雷的譯品,一向受到論者重視、讀者歡迎,可是近年來忽然有不少譯界人士提出不同的觀點,認為過份流暢的譯文,失之於「滑溜」,翻譯不妨帶點「翻譯腔」,唯有如此,方能保持原著中的「原汁原味」,方能將源語中的特有文化帶入目的語的土壤中,使之植根萌芽,茁壯生長。而翻譯的功能之一,就是要使耕植過多而漸趨貧瘠的土壤,因承受外來文化的衝擊灌溉,而變得滋潤豐腴,生機勃勃。
但是翻譯本身是一種跨文化交流的複雜活動。一國或一地的人民要瞭解他國他地的文化,除了學習外語、沉浸其中之外,當然惟有依賴翻譯一途。 翻譯是一種通過多元化、多層次、多範疇的途徑來溝通的方式,並非僅靠某一獨立絕緣的語篇或文本來交流的單軌行為。因此,單一語篇的譯者所負的責任,只是文化交流的滾滾洪流之中的一小涓滴,譯者翻譯時,不可能也不必要把每一字、每一詞、每一句都當作傳遞異國文化的載體,而刻意異化,以致墮入了「死譯」、「直譯」的陷阱而難以自拔。
幾年前,有一次衆友驅車由中文大學前往沙田市區午膳,途中因天熱無風,有人提議關車窗、開冷氣,車主說:「雪種不够,要去加了。」此時, 同車的洋教授不禁好奇地問:「雪種是什麼?」洋教授是一名漢學家,中文造詣相當不錯,但沒聽過港式粵語「雪種」的說法。告之以「雪種」即 refrigerant(致冷劑),教授聽罷不由得喟然興嘆:「啊!Seed of Snow!真是太美,太有詩意了!」同車之人,聞之皆無動于衷。
另外有一次,利國偉博士來函提到蘇東坡〈和子由澠池懷舊〉一詩的前四句:「人生到處知何似,應似飛鴻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鴻飛那複計東西」。 他說深喜此詩,但英譯本讀之「總覺得稱心者甚少」。(註12)其實,在這首詩中,「雪泥」的意象頗費躊躇。「雪泥」兩字,到底是什麼意思?「雪泥」在中國詩詞中,是常見的詞彙,《現代漢語詞典》卻解釋為「融化著雪水的泥土」。《辭源》中只有「雪泥鴻爪」詞條:「喻行踪無定,偶然相值也」。「雪泥」兩字,按字面直譯,當然就是「snow-mud」,而「snow- mud」是否詩意盎然?我就此請教過一位加拿大名詩人,他曾經從意大利文轉譯過王維《輞川集》的四十首詩,其後再加上其他中國詩人作品的英譯,結集成書, 出版了《寂寥集》(註13)。這位詩人本身的詩作,也以吟誦自然景觀為主題,深受東方文化的影響。這樣的一位詩人,我問他「snow-mud」令他引起的聯想是 什麼?他的答案是「Terrible thing!」詩人長年居住於溫哥華,該處冬日寒寂、陰雨連綿,這「融化著雪水的泥土」,無論如何,都喚不起美感的經驗,也是理所當然的。
因此,翻譯之中,直譯與意譯之紛爭,異國情調與本土色彩之較量,意義並不很大。意象可以保留,可以不借思索,直接移植,美其名為保留「原汁原味」,及豐富目的語的文化,但譯者一廂情願的意圖,萬一付諸實行,是否可以達到預期的效果?以「雪泥」與「雪種」為例,恐怕就未必如此。
在中文裏,「雪泥」是典雅優美的意象,盛載著千百年文學的遺産,携帶著世世代代文化的信息,這樣一個充滿詩情畫意、內涵極深的詞彙,一旦直譯照搬為「snow-mud」,絲毫喚不起外文讀者對「人生無常、往事留痕」的豐富聯想,反而引起了「泥濘不適、舉步維艱」的感覺;「雪種」是只流行於粵語地區、甚或香港一地的俗語,一般香港的中國人一聽「雪種」兩字,就會想起汽車、冷氣機等實際的事物,而决不會因此而浮想連翩,詩情洋溢。
文化背景相異的人,對同一事物的看法,其價值判斷與審美經驗都是截然不同的,此所以外國選美會上選出的國色天香,跟東方人心目中的美女形象,往往頗有出入。不同種族的審美觀固然有別,不同性別之間亦如此,男士眼中的絕色,跟女士眼中的佳人亦大不相同。依此類推,年齡不同、背景相異、文化水準參差的觀衆讀者對同一作品、詩篇、音樂、電影、戲劇的看法,必然大異其趣。明乎此,以為翻譯中把源語的比喻意象及表達方式直接照搬,就可達到保留異國風味的想法,未免過分樂觀。我們且舉例以進一步說明。
中文裏常有一些與身體部位有關的習慣用語,如「心驚肉跳,毛骨悚然,提心吊膽,蕩氣回腸」等,翻譯時如果把這些用語照搬直譯,必然會産生出乎意料 的後果。現在試以「牽腸挂肚」一詞為例,假如原文用以描繪慈母對游子的思念,經逐字直譯,其功過得失可分析如下:— 功: 傳達中國人特殊的表達方式
過: 製造野蠻粗率的印象,與慈母對子女思念關懷的溫婉形象格格不入。
得: 保持異國情調
失: 怪異乖悖,令人不忍卒讀。
因此,任何有理智的譯者,只會把「牽腸挂肚」譯成「feel deep anxiety about; be very worried about」之類的說法,而不會直譯。「提心吊膽」、「牽腸挂肚」等字眼直譯的結果,對英語讀者來說,就好像外科醫生動手術時所採取的種種步驟。
趙景深早期翻譯時,曾經把「Milk Way」直譯為「牛奶路」,而不是譯為「銀河」,因而成為翻譯界流傳不息的笑話,最近有論者為其翻案,認為譯成「牛奶路」,並無錯誤,翻譯必須視乎語境而定,「銀河」令人連想起牛郎織女與鵲橋相會的故事,與源語氛圍格格不入,因此還不如直譯為「牛奶路」。(註14)兩派說法,孰是孰非,此處不論,但是詞彙的「直 譯」與「意譯」,意象的「保留」或「轉換」,則肯定不是保持異國情調的關鍵所在,因為異國情調的産生,不靠外在字詞的點綴,而靠內在氣韵的形成。
要保持原汁原味,自然必須再現原著風格,而風格本身,卻頗難界定。何謂風格?風格是指作家創作時的藝術特色,是某一作家的作品之所不同於其他作家的表徵。根據《寫作大辭典》的說法,風格是「文學創作中從整體上表現出來的一種獨特而鮮明的審美特徵。它受作家主觀因素及作品的題材、體裁、藝術手段、語言表達方式及創作的時代、民族、地域、階級條件等客觀因素的影響而産生,並在一系列作品中作為一個基本特徵得以體現」。(註15)
余光中及蔡思果都曾寄居香江,作客中大,兩人同為散文名家,且看他們對沙田的描繪:
余光中文:
一九七四年八月,我去中文大學中文系擔任教授,歸屬聯合書院。其時書院才從高街遷沙田兩年,新校舍樓新樹少,但因高踞山頭,游目無礙,可以東仰馬鞍之雙雄,北眺八仙之連袂,西窺大埔道一綫蜿蜒,分青割翠,像一條腰帶繞鹿山而行,而吐露港一泓水光,千頃湛碧,渺漫其間,令高肅的山貌都為之動 容。(註16)
蔡思果文:
香港、九龍的山水,我已經熟悉,有兩三年參加爬山的團體,幾乎踏遍了各處名勝。八仙嶺就上過兩次,一次由正面,一次由背面攀登。朋友,幾乎全在香港。四年後,有機會回港,又和朋友重聚,十分歡喜,而且又結識了新的相知。因為住在新界,出去游覽比較少,可是沙田的景色堪稱奇絕,山光水色,也足以供我自娛了。(註17)
兩人的文風一富麗華贍,焯爍異采;一清淡平實、舒緩樸素。要翻譯這兩位作家的作品,自然需要採用不同的筆觸,這就是余光中所謂譯家手中要有多把不 同刷子的道理。(註18)一位有造詣、有水平的譯者,除了本身獨特的風格之外,翻譯時,還需有煉字煉句的毅力,悉心揣摩的用心,對原著風格,細細體味,然後在翻譯不同的原著時,儘量作出相應的調整,以求得到不同的效果。正如林文月翻譯紫式部的《源氏物語》及清少納言的《枕草子》兩本日本經典名著時,由於「紫式部的文筆較為華麗流暢」 而「清少納言則比較簡勁剛陽」,因此感到心情沈重,生怕翻譯時自己的寫作習慣難以擺脫,「很自然地使兩種不同原著呈現近似的風貌了」(註19), 因此在表現方式及詞彙運用方面,都作出刻意的安排。譯家的這種努力,固然難能可貴,但是萬一翻譯時,自己的風格難以壓抑,時時蠢蠢欲動,一不留神,就會蛟龍出海,脫兔越野,這又如何是好?有效的防患之道自然是選擇風格相若的原著,就如選擇性情相近的朋友一般,這樣,翻譯起來就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註20)
目前譯壇有學者談論風格時提出一些理論,認為「一個沒有形成自己的文字風格的人,反倒比文字水平高並有了自己獨特風格的人更能體現原著的風格」。 (註21)論者大概是眼見目前譯壇濫譯成風,有些譯者完全不依原著,自由發揮,因此有此感言,以針砭時弊吧!但是一個人經長年摸索,累月經營,下筆成文時,居然還培養不出個人風格,足見語文造詣甚淺,表達能力不足,由這樣的人下筆翻譯,倒不如不譯!
譯者在早期雖有「舌人」之稱,卻不能毫無主見,缺乏判斷;譯者雖擔當中介的任務,卻不是卑微低下、依附主人的次等角色。翻譯如做人,不能放棄立場,隨波逐流;也不能毫無原則,迎風飄蕩。因此,翻譯的過程就是得與失的量度,過與不足的平衡。譯者必須憑藉自己的學養、經驗,在取捨中作出選擇。
真正優良的翻譯作品,往往是原著風格經譯者風格摻糅而成。以樂譜為例,寫在紙上的音符是死的,必須依賴演奏家的演繹,方能存活。同理,原著在不識原文的讀者眼中,也並不存在,唯有通過翻譯,方能在第二種語言中再生。既然同一樂譜可以展現千姿百態的演繹,同一作品為何不能産生千變萬化的翻 譯?而不同譯者個性有異,秉賦相殊,經他們的手筆,自然産生不同的譯品,但基本上,偉大的演奏家不會將貝多芬彈成莫扎特,蕭邦彈成德彪西,成功的翻譯家,亦當如是。
三、「千層糕」與「千葉餅」——文化的差異與層次的語感
時人常說,環顧世界各地,要媲美中式烹飪藝術的,唯有法國,換言之,中、法兩國在飲食文化方面的成就,各有千秋,不相伯仲。法式甜食中,有一種點心 叫做「Mille-feuille」,直譯即「千葉餅」之意;中式糕點中,也有種人人皆知的「千層糕」。這兩種點心都廣受歡迎,那麼,我們翻譯時能否將 「Mille-feuille」逕譯為「千層糕」?
兩種點心表面上看來都是多層次的甜品,但是實際上卻是一脆一軟、一鬆一凝,一入口即化,一入口黏稠。這兩種食物,食客品嘗起來的口感,是截然不同的。
這兩種食品,異中有同,同中有異,正好象徵不同文化之間的接軌與偏差,而翻譯之妙與翻譯之難,也就在乎如何在兩種文化的異同之間回旋周轉,權衡輕 重。
有論者以為:「翻譯工作在某種意義上像外交工作,要善于『有異求同』,既尊重別人,又尊重自己。」(註22)此話誠然不錯,但是既尊重別人又尊重自己的做法,一應用到個別情况,要真正實行起來,又談何容易!
很多學者討論翻譯理論時,往往忽略了一個關鍵問題,即「語言對」(language pair)的問題。同一語系的兩種文字,對譯起來,自然較不同語系的文字方便省事得多。楊絳提出「翻譯度」的說法,認為「同一語系之間『翻譯度』不大,移過點兒就到家了,恰是名符其實的『移譯』。中西語言之間的『翻譯度』很大。如果『翻譯度』不足,文句就仿佛翻跟鬥沒有翻成而栽倒在地,或是兩脚朝天,或是蹩了脚、拐了腿,站不平穩。」(註23)黃國彬認為「翻譯時應該用樹譯樹還是以林譯林,要視乎實際情况……在大多數的情况下,以印歐語(如英語、法語、德語、意大利語、西班牙語、希臘語、拉丁語)翻譯印歐語時,以樹譯樹的可能性較高;以漢語譯印歐語時,以樹譯樹的可能性較低。」(註24)上述兩位譯家都是精通多種歐洲語言的學者,本身又是中文造詣極深的作者,他們對翻譯的體會與感悟,自然勝人一籌。由此可見,談翻譯不能漠視現實,凡事一刀切。把不諳中文的外國學者討論翻譯的理論,奉為金科玉律,不加辨析,照單全收,再應用到中外翻譯的實况中來,往往就會産生隔靴搔癢之弊,隔霧看花之誤,因而難免造成搔不著癢處、看不見真相的後果。舉例來說,法文裏「bien aime(e)」一說,譯為英語,不論語境如何,大可自然「過渡」,從源語「從容地以樹的形態進入」譯語(註25),即變成「well-beloved」,或 「beloved」,一旦從法語譯成中文,情况又如何?這「bien-aime(e)」的對象若換成老師、弟子、朋友、情人、父母、子女、對象或祖國,譯法就會隨之不同:
法 bien aime(e) 英 well-beloved ,beloved 中
敬愛的老師
愛護的弟子
摯愛的友人
熱戀的情人
親愛的孩子
心愛的玩具
熱愛的祖國
中國人講情、講愛的表達方式,含蓄而多姿,有時不必一定用上「愛」字,例如:
父母對子女之愛 — 舐犢情深,骨肉之親,父慈子孝
祖孫之愛 — 含飴弄孫,公悅媼歡
兄弟之愛 — 兄友弟恭,手足之情
夫婦之愛 — 畫眉之樂,魚水之歡,鳳凰于飛,和鳴鏘鏘,如鼓瑟琴,鶼鰈情深
因此,我受托把傅雷法文信件及家書譯成中文時(註26),凡遇到這種情况,又怎能不隨著致函的對方、描繪的對象、信中的內容、詞彙的語境,好好分析一 番,並經再三推敲,仔細斟酌,才定下適當的譯法。
翻譯如做人,必須慎言慎行,掌握分寸,方能立於不敗之地。然而翻譯中分寸的掌握,與譯者有否敏銳的語感息息相關。每一種語言,在詞意的運用,語句的鋪排、段落的結構方面,都有其獨特的方式,而每一詞每一字所承載的文化信息亦各不相同,所以譯者必須對源語與譯語,都有透徹的瞭解,深切的體 會,方可動筆。儘管如此,一般來說,源語多半是外語,譯語則是母語,世上真正能精通雙語、左右逢源的人,畢竟不多,而一個人對外語及母語的認知,始終有所不同,否則,母語也就不成為母語了。在這種情况之下,在兩種語言中雙向互譯,其要求與取向是並不相同的。以中、英翻譯為例,一般人動輒要求譯者雙語兼通, 中英俱佳,出入自如,對「譯」如流。這種要求,其實是不明翻譯的本質所致。翻譯只是一個總稱,其中按方法、按文本、按體裁,可以有許許多多不同的細流分支。假如說,翻譯的內容是天氣報告、商業合同、貨品說明書、報刊文章、各類廣告以至科技論文等較為實際的文體,自然可以要求譯者俱備中、英對譯的能力,但是涉及文學作品、哲學論著、或法律文件等內容抽象、思想複雜的文類時,就必須實事求是,正視譯者翻譯的取向了。其實,世界上一般翻譯的主流,尤以文學翻譯為然,都是以外語譯成母語的。翻譯《尤利西斯》的名家蕭乾曾經說過:「就文學翻譯而言,我認為理解佔四成,表達佔六成。」(註27)理解的是源語,表達的是譯語,翻譯文學作品多數為外譯中,其道理不言而喻。除非譯者精通外語如母語,或甚至外語能力高於母語,則又當別論,這種情况,在香港一地,由於特殊歷史條件 及地理環境使然,間或存在。
明乎一個人的母語能力與外語能力始終不能銖兩悉稱,翻譯時就會格外留神,加倍用心。譯者一方面知道自己有所局限,另一方面也必須瞭解兩種語文之間對應互譯時的困難所在。中國是個有五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國,美國立國只有兩百多年,而其文化所依的英國,固然也歷史悠久,但畢竟不同于中國。假如說文化是泛指「人類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全部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特指社會意識形態,」(註28)那麼,一國一地的文化,由於民族性有異,國情有別,與他國他地的文化相較,也必然如自然界的多種岩石般呈現出層次不同、紋路有別的面貌。語言是文化的載體與 媒介,在我們把外語譯成中文的時候,面對這千百年歷史淘煉積澱的産物,是否該細心體會一下,這層次是否等於那層次?換言之,「千葉餅」中的第三層,是否即是「千層糕」中的第三層?其實,不少翻譯上的失誤,都是由於不能掌握分寸,及不諳層次上的語感所引起。
自從一九九六年起,我就跟英文系的姜安道教授(Prof. Andrew Parkin)共同擔任中文大學榮譽博士學位頒授典禮的贊辭撰寫人。中大的做法,乃按實際需要,由兩位教授分別用英文或中文直接撰寫贊辭,然後交由專業譯者翻譯,其中的中譯本再由我修改潤色。在審閱的過程中,往往發現改稿比翻譯更難,原因就在於中、英文化傳統中對贊辭的撰寫,不論思路邏輯與寫作方式,都頗有出入。英文原稿中的幽默諧趣,逸事穿插,個人觀點,率直論斷等,一經翻譯,倘若譯者不顧中文層次的語感,不諳中國的人情世故,不作調整,遽爾譯出,就會變得不倫不類,似褒實貶,不但有失大會美意,而且有損大學尊嚴。由於原譯既無法全部重譯,只有在譯稿的基礎上,按前言後語的風格,作出酌量適度的調整。現舉例說明:
(一)有關分寸的掌握:
1. Citation of Nils Göran David Malmqvist, Fil. Lic., Dlitt (馬悅然教授贊辭)29 英文原文:
Such is the winding path of human fate that after two years he abandoned Law for Anthropology and Chinese. Paradoxically, he found his true way by entering the thickets, with much bewilderment, of Daoist philosophy in translation.
譯員中譯稿:
但命運的安排往往出人意料,兩年之後,馬教授棄修法律,改習人類學及漢學。他從閱讀譯文著手,闖進了道家哲學的迷宮,卻是歪打正著,因此踏上康莊大道。
修改稿:
但命運的安排往往出人意表,兩年之後,馬教授棄修法律,改習人類學及漢學。他從閱讀譯文著手,闖進了道家哲學的迷宮,卻反而因此找到生命的途徑。
2. Citation of the Honourable Donald Yam-kuen Tsang, JP (曾蔭權先生贊辭)30 英文原文:
Now that he is buried almost up to the bow tie in government documents, he still finds time to read, for pleasure, fascinating, well-written non-fiction.
譯員中譯稿:
現在,雖然無數政府文件堆到了蝴蝶領結之下,他依然忙裏偷閑,閱讀寫得引人入勝的文章。
修改稿:
現在,雖然政府文件堆積如山,他依然忙裏偷閑,閱讀文采斐然,引人入勝的文章。
從以上兩例看來,第一例「歪打正著」具有貶義,極不足取,倘若不加修改,直接印出,必定貽笑大方;第二例在英文原文中似乎形象鮮明,語帶幽默,在 中文贊辭中出現,始終有欠分寸,與頒獎典禮的莊重場面,顯得格格不入,因此需要以合乎中文規範的習慣用語「堆積如山」,來加以調整。
(二)有關層次的調節:
層次的語感,在中、英兩語裏不盡相同。再以贊辭及演講辭為例。英文往往可以簡單、直接的表達方式運用在正式的場合,而不失之呆板平凡。相反,譯成中文時,不得不作出適度的調節。這樣,譯文方能合乎中文的行文慣例,以及讀者或聽衆的審美期待。
現舉例說明:
1. Citation of Deanna Lee Rudgard, BA, MA, BM, BCh(利德蓉醫生贊辭)31 英文原文:
These observations link with her lifelong interests and her strong belief, held also by her father before her, that the best investment's in people, especially in young people...in the quiet but effective work that helps us build a decent society...
譯員中譯稿:
她與他父親的心志相同,相信最好的投資是對人,特別是年青人。……那使世界變得更完美的工作,雖低調卻有效……。
修改稿:
利醫生與父親心志相同,深信最好的投資是育才,尤以培育年青人為然……此類使世界變得更加美好的工作,雖默默耕耘,卻成效超卓。
2. Citation of Fong Yun-wah, DBA, LLD, MBE, JP (方潤華博士贊辭)32 英文原文:
How does he keep fit amidst all the demand of business, family, and philanthropy? He swims, he exercises, and plays a bit of golf.
譯員中譯稿:
方博士既須處理公司業務,又要照顧家庭和慈善工作,費力勞心,有什麼辦法保持健康?他的辦法是游泳,做體操,偶然還打打高爾夫球。
修正稿:
方博士既須處理公司業務,又要照顧家庭和慈善工作,勞心勞力之餘,如何保持健康?游泳,體操,偶然打高爾夫球,即為強身健魄之道。
3. Citation of Nils Göran David Malmqvist, Fil, lic, Dlitt (馬悅然教授贊辭)33
英文原文:
He also taught English to a very original young woman, the individualistic Ningtsu, later to become his warm and courageous wife.
譯員中譯稿:
他又認識了一位很有個性的年輕女郎寧祖,並教她英語,這位熱情、勇敢的女郎後來做了他太太。
修改稿:
當時,他又結識一位極有個性的年輕女郎寧祖,並教她英語。嗣後,終與這位熱情勇敢的女郎盟訂終身。
從以上三例看出,翻譯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在外譯中時,在某些場合,未必「simple is beautiful」,以簡譯簡的結果,往往會把正式的文體降低至口語的層次,因而使原義走樣,原味流失。中譯外時,則正好相反,過多修飾詞類及成語套語的應用,使行文常有矯飾之嫌,造作之弊。
語言是文化的積澱,中西文化既然有別,語言的運用,層次的語感,自然大不相同。有學者認為「中文上下的幅度,比西文要寬。這本身提供了從平淡到精 彩的多種可能」。(註34)不論孰寬孰窄,翻譯時要在中西文化中找出對等的語感,就如在千葉餅與千層糕中發掘對應的層次一般,的確是最考譯者功夫的一門高深學問。
四、鐘擺的兩極—─文學翻譯與法律翻譯
翻譯界最盛行不衰的老生常談,就是說翻譯好比女性,美者不忠,忠者不美。姑不論此話是否會有性別歧視,我國古老的傳統中,談到語言的確也有類似的 說法,即老子所謂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換言之,信與美,是吾人對語言表達方式的兩大要求,再演變而為翻譯實踐中的兩大原則,但惜乎兩者經常互相對立,難以兼全。
其實,在翻譯的過程中,由於所涉文類的不同,對象的分歧、目標的差異,往往所得的成果,在信與美的程度上,大相徑庭。以個人的經驗來說, 我曾經譯過小說、詩歌、論文、家書、新聞、財經、科技、法律等多種文學及非文學類作品,而假如翻譯活動是一個鐘擺,那麼,這鐘擺的兩極,就是文學翻譯與法 律翻譯了。
文學翻譯要求譯者「再創造」的能力與用心,文學作品中表達出來的是遼闊的視野,無盡的空間。一部成功的小說,一首上乘的詩作,一齣完美的戲劇,一篇優雅的散文,其魅力在於原作者能提供源源不絕的創意,啓發讀者産生豐富奔放的想象力。因此,文學作品有無止無盡的解讀方式,讓譯者去作層出不窮 的演繹與發揮。
歷來有關文學翻譯的研究與探討,形形色色,難以盡述,此處不贅,以下,我只舉出實例,以反映文學翻譯之複雜困難及可喜可樂之處。
一九九九年下半年,曾應香港政府法定語文事務署之邀,為該署主持為期八周的「高級英漢翻譯審稿班」課程。參加訓練的共十四位學員,全是該署的總中文主任及高級中文主任。法定語文署負責制訂及落實香港政府的語文政策,而這些學員全是翻譯非文學類文件的老手。在課程即將結束前兩周,我請各位學員把一首英詩譯為中文,以測驗其對語言掌握的能力。這首英詩是加拿大詩人布邁恪(Michael Bullock)所寫,原為臥病在床,望見友人所送鮮花的即興之作。原文淺顯易明,不用僻字,茲錄如下:─
Chrysanthemums
- Michael Bullock -
When I wake in the morning
The Chrysanthemums greet me
A galaxy of purple stars
Floating on green clouds
They smile at me
I smile back
Remembering the giver
The day has begun
我們暫且不理那句意象較豐富的「a galaxy of purple stars floating on green clouds」的句子,而以最後兩行「Remembering the giver」,「The day has begun」為例,現把各人的譯法分列如下:
新的一天又開始
驀然憶記起送花人
陽光普照大地,
新的一天又開始
念想送花人
這天來到了跟前
更念送花人意厚
新天伊始樂意悠
心裏想念送花人
勾起我對送花人的思念
一天就這樣開始了
讓我們一起迎接新的一天
同時想起了送花者
這確是一天的開始
我想起送花人的關愛
這一天、在晨曦中披上新衣
腦海裏想起那送花人
新的一天開始了
猶憶贈花人
初癒展新生
念起那送花人
一天又開始了
贈花君意餘心知
夜盡又是朝輝時
念贈花人
一日開始
想起送花人
又是新一天
假如要仔細分析起來,就會發現不同學員翻譯時運用了各種不同的技巧:有的用五言詩或七言詩體,有的用自由詩體;有人措詞精簡,有人意象繁複。但是大致來說,可分為兩派:左邊列出的一派照字面直譯、不加調整,可惜譯文失之平淡、略欠詩意;右邊的另一派,則運用了「增添法」去闡釋最後一句,原因是最後一句原文雖然頗有氣勢,但實在太簡單,正如國畫之中,留白極多,因此有無限空間,讓譯者去盡情演繹。除此之外,原文「remembering the giver」,及「the day has begun」兩句之間,究竟有沒有因果關係?「the giver」到底是男是女?是詩人的朋友?知己?親人?還是愛人?「the day has begun」有沒有象徵意義?是表示「大病初癒」?還是表示「新的考驗」?是表示「歡樂」?還是表示「勇氣」?這連串的考慮,以及內容的剖析,影響了譯者 的取向,措詞的選擇,至於譯者的主觀意願,一旦形諸文字,是否能詩意盎然,貼切傳神,則自然須視乎個別譯者對語言文字的駕馭能力而異了。
由此可見,文學講求的是弦外之音,不落言詮,唯其如此,方始耐人尋味,正如「猶抱琵琶半遮面」的美人,往往令人泛起無限遐思,因此文學翻譯時對原文的意境神韵,必須細加體味。至於法律翻譯,卻要求有碗話碗,有碟話碟,譯者必須實事求是,切勿望文生義,隨意增删,更不必措辭華麗,惟「美」是 圖。文學翻譯中所要求的既美又信的女子形象,到了法律翻譯,就變得不苟言笑,一本正經,絕無美感韵味可言了。
香港政府於一九八八年成立雙語法例諮詢委員會(The Bilingual Laws Advisory Committee簡稱BLAC),為切實落實中英雙語立法而展開工作。委員會的主要任務為:
1. 審閱法律草擬科所翻譯現行條例的翻譯本;
2. 經審慎考慮後,對翻譯本的真確性予以認同;及
3. 就現行以英文制訂的法例的中文本頒布一事,向總督會同行政局提出意見。(註35)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委員會採用了法律草擬科翻譯法例所採用的準則:
1. 一個語文本須正確反映另一語文本的意義;
2. 每個語文本須以同一形式出現;及
3. 中文本須以良好,不流於俚俗的現代中文編寫。(註36)
委員會的成員包括當時的中文專員,律政司法律草擬專員,資深法律界、翻譯界及語言學界人士。由BLAC成立開始,我已應邀出任委員,直至一九九七 年五月完成任務為止,前後歷時八年半。委員會曾經審閱的公共條例共五百二十三條,約二萬頁。
在這段漫長的日子當中,因身歷其境,我對法律翻譯開始有切身的體會。假如說,文學翻譯允許譯者在翻譯過程中進行「再創造」以「拓展無限空間」,那麼,法律翻譯所著重的就是要「阻塞一切空間」了。藝術作品講求的雖是神形兼備,但丹青難寫是精神,最重要的是神似而非形似。齊白石說自己的作品在 「似與不似之間」,歌德說美在「真與不真之間」(註37),這兩者的說法,也許是藝術作品及藝術創造的最佳詮釋,但絕對不適宜用以描繪法律條文,因為雙語立法 時,「每個語文本須以同一形式出現」,這一個基本原則已定,求神似不求形似的說法便無法達成。
控辯雙方對簿公堂時,最主要的是拿出真憑實據,而兩造的代表律師,各就呈堂證供來滔滔雄辯,他們所做的,也無非是在法律條文之中尋找依據, 希望字裏行間發現空隙來回旋周轉。因此法律條文訂立得越刻板、越周全,就越有成效,此所以歷來法律文件不論以何種文字寫成,都冗長累贅,不堪卒讀,令一般老百姓望之生畏。
翻譯法律條文,規約章程,因其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故必須以具體明確、少生歧義為主。文中所涉的詞彙必須含義確切,前後一貫,除少數例外情况,切忌如文學翻譯般講求一詞多譯,以收「行文流暢、用字豐富、色彩變化」之效。(註38)其次,法律翻譯就像堆砌積木,原文為名詞,常還以一個名詞;為形容詞,還以 一個形容詞,這種「對號入座」的刻板譯法,正好是文學翻譯中的大忌。
一九九三年年底,律政司草擬科將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Ordinance(Cap.1109)譯成中文,即《香港中文大學條例》(第1109章),並邀中大對中譯本提出意見,以便於一九九四年三月交由 BLAC審閱,經審閱定稿後再交立法局審批,正式頒布為香港法例。中大既以「中文」大學為名,對有關自身法例中譯本的措詞是否適當,行文是否流暢,譯義是否精確,自然十分在意,絕不掉以輕心。當時大學當局為此特地成立了工作小組,由秘書長、代理教務長、中文系系主任及翻譯系系主任等出任組員。這個小組為中譯文本中的一字一詞,仔細推敲、再三斟酌,曾經召開過無數次會議,幾乎到了殫精竭慮、廢寢忘食的地步。結果,中大的意見與BLAC的意見並不一致,雙方展開了長達三年的拉鋸戰。我當時既是中大審議小組成員之一,又是雙語法例諮詢委員會委員,帶著這兩重身分,在兩個委員會的多次會議中進進出出,經不斷協調折衷,終於確確切切明白法律翻譯與一般翻譯的相異之處,也真正瞭解「翻譯」一詞的本質究竟為何。其實,「翻譯」只是一個總稱,翻譯活動林林總總,而翻譯的過程,須視乎文本的種類,文件的性質,成品的目的,讀者的取向等多種因素,而採取截然不同的手法,否則必然會枉費心思,徒勞無功。茲舉《香港中文大學條例》 之中的弁言為例,以說明以上論點。
香港中大原于一九六三年設立,當時為一所聯邦制大學,新法例旨在取代舊例,廢除崇基,聯合,新亞等書院之舊條例,訂定有關新條文,並為逸夫書院訂定條文。新條文弁言(e)之英文原文為:
It is declared(a) that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in which the principal language of instruction shall be Chinese, shall continue to ---
(i) assist (b) in the preservation, dissemination (c), communication (d) and increase (e) in knowledge;
(ii) provide (f) regular courses of instruction in the humanities, the sciences and other branches of learning of a standard required and expected (g) of a University of the highest standing;
(iii) stimulate the intellectual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of Hong Kong (h) and thereby to assist(i) in promoting its economic and social welfare(j):
這段話律政司的原譯版本為:
弁言(原) (e) 現公布(a1)以中文為主要授課語言的香港中文大學細則 ─
(i) 協助(b1)保存,傳布(c1),傳達(d1)及增加知識(e1);
(ii) 提供(f1) 人文學科、理科、及其他學科的正規課程,其水平為地位最高大學所應有及預期應有的水平;(g1)
(iii) 刺激香港的學術及文化發展(h1),從而協助(i1)促進香港的經濟及社會福利(j1):
中文大學經多番推敲商討,建議將這段話修改如下:
弁言(修) (e) 茲聲明(a2)香港中文大學乃以中文為主要授課語言之大學,並當繼續 ─
(i) 致力(b2)於知識之保存、宏揚(c2)、交流(d2)與增長(e2);
(ii) 設立(f2)人文學科、科學及其他學科之正規課程,其水平當與最高水平之大學相若(g2);
(iii) 促進香港之民智與文化(h2),藉以提高(i2)區內之經濟效益與社會福祉(j2):
上述兩段文字,以中文的行文暢流、語意清通而言,中文大學的修訂本當然遠遠勝于律政司原譯本,原譯之中,行文重復冗長,如(b1)及(i1)兩 處,「協助保存」,「協助促進」,連用兩次「協助」;而中大譯本,(b2)及 (i2)分別譯為「致力」及「提高」,使語意明確不少。原譯(h1)「刺激香港的學術及文化發展」,也有配辭不當之弊。「學術文化」只宜「促進」,豈能 「刺激」?由此觀之,中大(h2)的譯法,較為可取。至於原譯(g1) 「其水平為地位最高大學所應有及預期應有的水平」一句,更覺累贅,中大(g2)的譯法,則簡單明瞭,一語中的。
殊不知中大的修正建議,一送到BLAC審閱,就招致極多的反對之聲。首先,《香港中文大學條例》是香港衆多法例之一,並非單獨存在的文件, 因此,行文不能悉隨己意,儘量發揮。國立北京大學于一九三二年頒布的《組織大綱》中,曾列明「北大以研究高等學術,養成專門人才,陶融健全品格為職志」。 (註39)請注意行文之中典雅適當的用語,工整對仗的句法,但中文大學條例是香港政府的法例,而不是大學當局的宣言或校訓,故措辭行文就沒有北大《組織大綱》那麼自由 了。基於此,原譯(a1)以「現公布」譯「it is declared」,中大不能徑自改為「茲聲明」;原譯以中性字眼(c1)「傳布」譯「dissemination」,因該字出現在其他法例時都是如此譯法,中大就不能徑自改為(c2)「宏揚」這般帶有褒義的字眼,令人聯想起「宏揚佛法」等說法。其次,香港所有的法例,都是雙語法例,既要形式相似,又要意義相同,捉襟見肘,談何容易!為了維繫整體法律文件的統一協調,翻譯時,行文就不能那麼暢順自然了。
歷時三載,幾經商榷,大學與BLAC終於達成協議,現在的版本如下:─
(e) 現宣布(a3)香港中文大學(其主要授課語言為中文)須繼續 ─
i. 協力(b3)于知識的保存、傳播(c3)、交流(d3)及增長(e3);
ii. 提供(f3)人文學科、科學學科及其他學科的正規課程,其水平當與地位最崇高的大學須有及應有的水平相同(g3);
iii. 促進香港的民智與文化的發展(h3),藉以協力提高(i3)其經濟與社會福利(j3):
從最後的定稿所見,中文的行文較前流暢,然基本上仍保留法律翻譯嚴謹、刻板的風格,原文中「require and expected」詞組,不能以意譯輕輕帶過,而必須譯為「須有及應有」;原文中「economic and social welfare」詞組,不能因行文流暢之故譯為「經濟效益及社會福祉」,因「經濟效益」即「cost-effectiveness」之意,與原文不符,而 「social welfare」在其他法例中已有定譯,即「社會福利」,故不能譯為「社會福祉」。
其他有關的例子,不勝枚舉,此處,僅以弁言一例,已足見法律翻譯與其他文類、尤其是文學翻譯的相異之處。
在法律翻譯及文學翻譯的鐘擺兩極之間,存在著各種文類的翻譯,如:新聞、科技、公文、商業等,即以文學翻譯而言,按體裁有小說、戲劇、詩、 散文等多種;以對象而言,也有成人文學及兒童文學之分。翻譯兒童文學是另一種功夫,不論選詞用語,都另有考究。文學以價值而言,也有一流文學與二、三流作品之分,翻譯時的處理方法可能亦會酌情調整。(註40) 因此,談翻譯手法,說翻譯技巧,的確不可一概而論。
翻譯到底是技巧,還是藝術?這是翻譯界歷來爭論不休的話題,其實並無多大實質意義。這話題,就好比問人類到底是「脊椎動物」,還是「萬物之靈」一般。人在普遍意義上是「脊椎動物」,在更高層次上是「萬物之靈」。在翻譯的過程中,在處理基層的功夫上,可以說是一種技巧,既可以學,也可以教。學生通過培訓、實習,可以掌握一些語文知識,翻譯手法,所謂「工多藝熟」,「工」是指磨煉,「藝」是指技法,假以時日,自然見到功效。但是翻譯時如果要能得心應手,要有「神來之筆」,則已經提升到藝術的層次了。一般來說,文學翻譯所要求的就是這種層次,這種境界。這也就是有些論者以為翻譯可以學,但不能教的道理,即所謂可以意會,不可言傳。近來有不少學者認為,談翻譯而不用科學的客觀原則,必然流於主觀,失諸瑣碎,因而提倡一套可以萬應萬靈、放諸四海而皆准的方法來驗證,來覆核翻譯作品,以求嚴密周全之效。其實,即使從事科技翻譯或法律翻譯,亦有匠心獨運的時刻,豁然開朗的境界。不同的譯者,自有高下之分; 不同的成品,亦有美醜之辨。翻譯的本質如此,何必以「技巧」或「藝術」強分為二,爭持不下?
結論
從上述的種種實例來看,我對翻譯的認知,可以從下面幾點作一個綜述。首先是有關「翻譯腔」或「譯文體」的看法。譯文體,大概就是楊絳所指翻譯時好比 翻不成跟鬥栽倒在地的文體,我認為這就是「一種目前流行於中、港、台三地的用語;一種不中不西、非驢非馬、似通非通、佶屈聱牙的表達方式」(註41)。 一般人誤以為翻譯時盡情照字直譯,就能保持異國情調或再現原文風格,並且藉此豐富譯入語的詞彙及表達方式,這種說法,就好比生米沒煮成熟飯,而偏有人認為如此方有益健康,符合世界潮流。翻譯系的大一學生,在討論「譯文體」的禍害時,有人提出疑問:「中文倘若寫來恍如英文,又有何不可?這樣不是更方便上網嗎?」換言之,年輕學生對自己的語言文化,不知珍惜,幾乎到了毫不設防,甚至全面投降的地步。今時今日,美國勢大力強,隨著高科技的發展、互聯網的風行, 英語在全球獨領風騷,我們一方面固然不應漠視實情,抗拒學習;另一方面也不應妄自菲薄,卑視母語。中文是世界上最多人口使用的語言,在中英對譯的過程中, 我們所要進行的是文化交流,而不是文化靠攏。惡性歐化的中文,絕不能成為登堂入室的正統。因此,翻譯系的職責之一,就是要提高學生文化的素養,語言的造 詣。假如說,翻譯是一座貫通中西文化的橋梁,築橋人首要的功夫,就是穩固橋墩,打好基礎。只有基建扎實的橋梁,才能負起運輸傳達的功能。因此,翻譯系的課程,除了配合世界潮流、適應社會需求、開設多種實際性的科學之外,對培養增進學生語文觸覺及悟性的基本課程如文學翻譯,絕不可以偏廢。而翻譯系的教師,更應時時反省,刻刻留意,如果「自己習於繁瑣語法、惡性西化而不自知」,那就像「刑警販毒,為害倍增」。(註42)在維護中文生態、承繼文化遺産的大任上,翻譯系應成為提倡環保的先鋒,而不是製造污染的禍首。
其次,經驗老到、譯著豐富的譯界前輩,儘管自謙「無師自通」、「久缺譯論」,絕不可貶為「譯匠」,等閑視之。這些譯家,不論在翻譯界、學術界均貢獻良多。其實,只要認識翻譯的本質,就會明白翻譯活動所涉的不僅是對兩種語言的普遍認知,而是個人對兩種文化的深厚涵養。高克毅所譯《大亨小傳》之所以風行一時,是因為作者費滋杰羅在書中描繪的背景、氛圍、故事情節等,都是譯者曾經親身體會感受過的,所以譯來才揮灑自如。傅雷所譯巴爾扎克名著如《高 老頭》、《貝姨》等以及羅曼羅蘭的《約翰.克利斯朵夫》之所以膾炙人口,是因為傅雷對文學、建築、繪畫、音樂等多種藝術都深有研究,所以譯來才事半功倍。 林文月幼年時的第一語言原是日語,及長,專攻中國文學,因此翻《源氏物語》、《伊勢物語》等日本經典名著時得心應手。余光中熱愛藝術,尤喜梵穀,因此譯《梵穀傳》水到渠成。名家之所以成功,必然有其高深的素養與精湛的學問在後支撑,蔡思果引陸游詩所說的「功夫在詩外」,就是這個道理。(註43)
翻譯可以學,翻譯技巧可以通過實際訓練來加強,但這只是培養「譯員」的過程,而非成為「譯家」的必然途經。為了適應社會需要,翻譯系必須設置;為了研討譯學,翻譯理論必須建立,但是所有理論規條之所以存在,都是為了讓初手有所遵循,讓高手予以打破的。翻譯學之中,並沒有萬應萬靈、放諸四海而皆准的公式。
翻譯到了最高層次,正如所有藝術的形式一般,最要緊的是存在譯家心中一把衡量的尺。多讀理論有助釐清觀念,多看經典名著以增進語文修養,才是提高 翻譯能力的良方。
最後,且以蘇東坡〈題西林壁〉一詩作為總結: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這首詩,大家耳熟能詳,正好成為今日翻譯界的寫照。三十年前,大家也許跟「翻譯」這座插天巨岳距離太遠,因此視而不見,漠不關心;三十年後,我們 卻 距離太近,身陷其中。譯山之中,千崖百仞,重岩叠嶂,因此使我們橫看側望,迷失在羊腸蟠道上。其實,只要我們凝神觀察,細心審視,即使峭危峻險,積石峨峨,又何嘗見不到千岩競秀、萬壑爭流的壯麗景觀?且讓我們氣定神閑,返璞歸真,撥開令人目眩神搖的重重迷霧,好好認識翻譯的真面目吧!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一日初稿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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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1. 香港主要的大學,除科技大學之外,其他如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大學、城市大學、理工大學、浸會大學、嶺南大學、公開大學等,都設有頗具規模的翻譯課程。
2. 楊憲益,〈略談我從事翻譯工作的經歷與體會〉,見金聖華、黃國彬主編,《因難見巧:名家翻譯經驗談》,香港:三聯書店,1996,頁109。
3. 金聖華,〈冬園裏的五月花—─高克毅先生訪談錄〉,《明報月刊》,2000年5月號,第35卷,第5期,頁53。
4. 楊絳,〈失敗的經驗〉,見《因難見巧:名家翻譯經驗談》,頁93。
5. Voltaire, Romans et Contes, Bibliotheque de la Pléiade, Éditions Gallimard, 1979, p.147.
6. 徐志摩譯,《贛第德》(Voltaire's Candide),臺北:正文書店,1972,頁3。
7. 同上。
8. 傅雷譯,《老實人:附天真漢》(Voltaire's Candide),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55,頁6。
9. 余光中曾把譯者比喻為巫師,介乎神人之間,「既要道天意,又得說人話」,因而有「左右為巫難」之說。見金聖華,《橋畔閑眺》,臺北:月房子出版 社,1995,頁31。
10. 林風眠百歲誕辰紀念畫册文集編輯委員會編,《林風眠之路》,杭州:中國美術學院出版社,1999,頁45。
11. 南京大學許鈞教授在這方面做了不少研究,見許鈞,《文學翻譯的理論與實踐—─翻譯對話錄》,南京:譯林出版社,2001。
12. 利國偉博士為香港知名銀行家及香港中文大學前校董會主席。1997年1月8日來函曾討論翻譯問題。
13. 詩人為Michael Bullock(布邁恪),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創作系榮休教授,曾多次應邀訪問中大。詩人曾與Jerome Ch'ên自意大利轉譯王維《輞川集》詩四十首,並以Poems of Solitude為名結集成書,於1960年出版。
14. 謝天振,《譯介學》,上海: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1999,頁174-180。
15. 莊濤、胡敦驊、梁冠群主編,《寫作大辭典》,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7,頁535。
16. 余光中,《日不落家》,臺北:九歌出版社,1998,頁179。
17. 思果,《橡溪雜拾》,臺北:三民書局,1992,頁134-135。
18. 金聖華,〈余光中的「別業」:翻譯—─余光中教授訪問錄〉,《明報月刊》,1998年10月號,第33卷,第10期,頁39。
19. 林文月,〈一人多譯與一書多譯〉,《翻譯季刊》,創刊號,香港:香港翻譯學會出版,1995,頁10。
20. 傅雷在〈翻譯經驗點滴〉一文中,曾提到「擇書如擇友」一說,此說看似平常,但的確是至理名言。本人根據多年教學經驗,常見學生從事「長篇翻譯」習作時,因所選原文與本身文風不合而半途放棄,重選其他原著。
21. 王殿忠,〈風格三議〉,見張柏然、許鈞主編《譯學論集》,南京:譯林出版社,1997,頁541-542。
22. 許崇信,〈文化交流與翻譯〉,見杜承南、文軍主編,《中國當代翻譯百論》,重慶:重慶大學出版社,1994,頁98。
23. 楊絳。同注4,頁94。
24. 黃國彬,〈只見樹,不見林—─翻譯中一個常見的偏差〉,《翻譯季刊》第九、十期,香港:香港翻譯學會出版,1998,頁126。
25. 同上。
26. 見《傅雷家書》英法文書信中譯,〈傅雷致杰維茨基函〉及〈傅雷致梅紐因函〉中譯。
27. 《橋畔閑眺》,頁37。
28. 見《辭源》修訂本,香港:商務印書館,1981。
29. 香港中文大學第五十四届頒授學位典禮馬悅然教授贊辭。
30. 香港中文大學第五十五届頒授學位典禮曾蔭權先生贊辭。
31. 香港中文大學第五十三届頒授學位典禮利德蓉醫生贊辭。
32. 香港中文大學第五十四届頒授學位典禮方潤華博士贊辭。
33. 同注29。
34. 羅新璋語,見〈談文學翻譯中的再創造〉,許鈞、羅新璋、施康強、袁筱一,《譯林》,1998年1期,頁204。
35. 雙語法例諮詢委員會的職責由1987年法定語文(修訂)條例第4C(1)條加以規定。
36. 參閱1988年12月8日,雙語法例諮詢委員會記者招待會所發布之新聞稿。
37. 同注15,頁153。
38. 傅雷對自己的翻譯,曾以此為指標,論者亦多以此稱揚傅雷的譯品。
39. 見《北京大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頁43。
40. 同注34,頁205。
41. 金聖華,〈「活水」還是「泥淖」—─譯文體對現代中文的影響〉,《明報月刊》,第35卷,第3期,頁57。
42. 余光中,〈翻譯之教育與反教育〉,見劉靖之、林戊蓀、金聖華合編《翻譯教學研討會論文集》,香港:香港翻譯學會,2000,頁51。
43. 見蔡思果,《功夫在詩外—─翻譯偶談》,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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